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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团干部分获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来源:校团委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6-10-12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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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熊文洲)近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团委被授予“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工作单位”称号,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何广材老师被授予“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挂职团干部”称号。

近年来,校团委大力发动师生申报“共青团与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重大课题”、“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等,积极实施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帮助我校师生更好地认识基层、开拓视野、提升能力,不断推动校地合作。与此同时,我校团委还积极为广大师生搭建社会实践锻炼平台,提高我校团干部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选派优秀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香洲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挂职锻炼。2015年,校团委选派法律与行政学院何广材老师到斗门区团县委挂职担任副书记。何广材老师在挂职期间,积极深入农村青年,协助推进基层社会建设,推动斗门区与我校深化合作,在斗门区草朗村大力推动建设了“青春书屋”,引导斗门青少年好读书、读好书,受到广大农村青年与上级领导的好评与肯定。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