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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际交流中心荣获“珠海市A级公共场所卫生旅馆”称号

来源:资产与基建管理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9-09-09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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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下旬,珠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站联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对高新区内的所有旅馆业单位进行了严格、细致的量化检查。我校国际交流中心凭借卫生证件齐备、卫生档案齐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客房整体环境优异、酒店功能间卫生状况及公共用品卫生状况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荣获“珠海市A级公共场所卫生旅馆”称号。珠海市高新区只有两家旅馆业单位获此殊荣。

与此同时,国际交流中心还被高新区推荐为酒店卫生状况优秀的典范。

通讯员 杨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