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2016年放假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4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日,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一)为补休。原5月1日(星期日)辅修教学调至5月2日(星期一)上课,4月30日(星期六)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三、端午节: 6月9日至11日放假,共计3天。6月9日(星期四)为法定假日, 6月10日(星期五)为调休,6月12日(星期日)全体教职工上班。原6月12日(星期日)辅修教学调到6月10日(星期五)上课,原6月10日(星期五)教学调到6月12日(星期日)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