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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寒假期间办理户籍业务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6-01-13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通知及保卫处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寒假期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25日),保卫处暂停办理户籍业务。教师及在校学生如需借用《户口本》,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前往金鼎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于2016年2月26日开学后工作时间办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金鼎派出所户籍办公室春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6日至2月17日,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为保证全体师生办理户籍业务的顺利进行,请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