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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开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09-18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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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引领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2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征文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

  二、征文对象范围:全校教职员。

  三、征文内容:围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广大教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并保证从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
  3.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征文首页(单独一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征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参加征文活动,做好本单位优秀征文的推荐报送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送1篇以上,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征文电子版汇总后统一通过腾讯通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杨隽老师处。(电子邮箱:yangjun@bnuz.edu.cn,联系电话:6126877。)

  五、征文评选:
  学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在应征文章中评选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组织奖2个,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刊登在学校新闻网及《励耘报》,并由学校推荐参加广东省的优秀征文评选。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