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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开展大学生暑假“感谢师恩,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06-12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院(部)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使广大学生学以致用,感恩回报母校,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决定组织学生开展大学生暑假“感谢师恩,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暑假

二、活动内容:通过组织优秀学子走访高中母校,向学生和教师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材料、播放我校招生宣传视频,在条件允许时,面向高三学生举办宣讲与交流活动等,介绍我校办学特色、专业设置、校园生活、奖助学金、毕业生就业去向等信息,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三、活动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及职责

校团委:将“感谢师恩,回访母校”活动列入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开展此次活动,并加强活动管理及统筹协调,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招生就业处:负责此次活动相关资料的准备和学生培训,协助团委考核和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各院(部)团委:负责接受学生团队的申报,为学生团队安排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广泛宣传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建立团队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

(二)人员选拔及培训

1、我校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考虑。由报名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推荐、初审。

2、学生必须思想素质过硬,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宣讲能力。

3、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对招生宣传相同或者相近的队伍进行整合后确定各地队伍,并负责对选拔的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

4、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进行,成员3—5名,为保证活动效果,成员应尽可能毕业于团队所选的回访县(区)中学。

四、活动要求

每个团队选择2所中学作为宣传对象,并属于同一县(区)。至少要与3名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交流,至少组织50名师弟师妹参与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介绍学校办学特色、专业设置等,至少拍摄8—10张活动现场图片。要主动联系校领导、教导主任及高三年级班主任和老师,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感谢师恩,回访母校”信息反馈表》。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感谢师恩,回访母校”活动总结》。返回学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团委,作为考核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和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组织单位的依据。

五、保障及激励

此次活动将作为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实践活动所需的介绍信或活动证明。

1、经费补贴。对于评选为优秀团队的小组,学校将给予实践团队300至800元的经费补贴。

2、志愿服务时长认定。根据实践团队回母校开展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给予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志愿服务时长满足条件的,可给予思修实践学分认证。

3、荣誉奖励。项目纳入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对于在此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单位,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六、报名方式

报名团队登陆校团委网站(http://tw.bnuz.edu.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相关信息,经院(部)团委审核通过,于6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对院(部)推荐的学生团队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团队作为立项团队给予支持。

联系人:熊文洲

联系电话:0756-6126684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大学生暑假回访高中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暑假回访母校信息反馈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招生就业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