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2015年放假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日)为法定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原4月5日(星期日)辅修教学调至4月6日(星期一)上课,4月4日(星期六)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三、端午节: 6月20日至22日放假,6月20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6月22日(星期一)补休。原6月20日(星期六)辅修教学调至6月22日(星期一)上课,6月21日(星期天)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