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网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方向第三届学生招生选拔的通知

来源: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06-04 | 浏览量:

审核人

我校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正式跨专业开设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方向, 经选拔录取的第一、二届学生来自全校11个学院的18个专业。本专业方向的办学模式和学生素质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评价,今年毕业的第一届学生中的大部分已进入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儿慈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海南成美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就业。,经学校批准,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本专业方向第三届学生招生选拔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本专业方向的设立首开本科层次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之先河,其目标明确致力于培养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精英。

具体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见《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方向本科生培养方案》。(见北师大珠海分校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网页)

二、招生规模

本专业第三届学生计划招收40名。

三、招生对象

本届招生面向全校下述各专业2012级学生:

国际商学部: 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电子商务

教育学院: 教育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家政学

法政学院: 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学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特许经营学院: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

艺术与传播学院: 传播学;文化产业管理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运动休闲学院: 休闲体育

四、报名选拔

1.学生自愿报名,中心择优录取。

2.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品学兼优,主要参考条件包括:

已修课程成绩绩点;

大学英语成绩及四级通过情况;

参与过的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遵章守纪情况;

家庭支持程度等。

3.不接受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报名。对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成绩者的报名采取有条件录取方式。

五、相关规定

1.学生需专门修读本专业方向课程40个学分,其所获得的学分均可替代原属专业的专业方向课程和个性课程学分,计入原属专业的总学分。

2.2012级学生原属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未修完的,必须继续修完。在此基础上修读本专业方向课程学分,其总学分达到原属专业规定的学分要求,并达到学位要求成绩,获得原属专业的学位,其学位证书在所属专业后加注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方向。

3.2012级学生因选择本专业方向造成超过学位规定的160学分,超出学分不另收费用。

4.被本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可在本学年小学期结束前和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原已选专业方向和个性课程办理退选。中心将予以协助办理。

六、咨询与报名选拔工作安排

1.即日起开始接受咨询和报名申请。

2.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报名须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中心网页下载。

3.申请学生条件初审时间为6月15日前。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4.选拔面试时间初步定为6月20日左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璟(电话0756-6126767 13326693086)

咨询报名地点:励耘楼B-305 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招新报名表

北师大珠海分校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