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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我校教职员公寓延期申请人员的公示

来源:人事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06-12 | 浏览量:

审核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年8月30日前公寓协议到期人员,如本人确有自住需求的,可申请延期。申请人必须遵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公寓入住协议》,承诺所租住房屋仅限本人使用,未将租住用房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同意学校公示并接受监督。

现将申请人名单(附后)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6月12日—6月18日

如发现公示人员有违反学校规定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况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人事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

受理电话:6126392 6126048(宿管) 6126375 6126371

电子邮箱:renshichu@bnuz.edu.cn

附件:教职员公寓延期申请人员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人事处

2014年6月9日

附件:

教职员公寓延期申请人员名单

一、青年教师公寓

1.文学院:胡晓、马一冰、吴振兴、陆晓华、田榕、林书兵

2.物流学院:杜金涛、沈凯

3.管理学院:葛思坤、王立华

4.教育学院:陈晓、尹中琪、田菲菲

5.设计学院:李敏、黄迎、詹震宇、范雪兰、成维列、罗琳、翁震航、贺琼芳、陈君倩

6.不动产学院:陈燕娥、曹美新

7.外国语学院: 廖林芳、高嘉璟、戴佳、王佳

8.国际商学部:张瑶瑶、吴嫒丽、丁秀飞、甘星、韩晓亚、张德新、曲燕、陆凤兴、王东

9.运动休闲学院:林云、罗月鹿

10.应用数学学院:张金花、马胜敏、任凤英、梁敏

11.工程技术学院:陶冠奇、陆毅华、刘广博、肖军

12.特许经营学院:于雯

13.信息技术学院:于文、杨戈

14.法律与行政学院:杨志伟、魏志栋、刘燕、胡蓉、何广材

15.艺术与传播学院:雷坤、万萍、唐灿灿、孙颖东、李圣龙、孙巍、胡夏

16.政治理论教研部:王成善

17.教务处:丛冠杰

18.学生处:梁诚、王英澎、张晓

19.保卫处:王博

20.校团委:邵博菡

21.招生就业处:李小燕

22.学校办公室:张华、郑南阳、叶翔翔

23.财务处招标办:尤立红

24.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王怡、郑柳宁

25.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公室:杨耕书

二、粤华苑

1.文学院:胡琳、杨润陆

2.管理学院:张洁

3.国际商学部:谢洁萍

4.应用数学学院:李洪兴、刘浩

5.特许经营学院:肖小文

6.艺术与传播学院:谢晓旻、张林明

7.外国语学院:林子健

三、京师家园

1.文学院:罗超、陈永祥、李晓进、杨来顺

2.物流学院:周知宇

3.管理学院:侯飞、黄国琴、李经权、杨冠杰、叶明

4.不动产学院:李启森

5.国际商学部:高景、刘霄渐、孙云、赵鹤芹、郭新有、蒋树宽

6.应用数学学院:李兴斯、张世杰、马迎秋、赵德科、陈景林、胡春华

7.特许经营学院:石连运、侯吉建

8.艺术与传播学院:刘雅铭、刘艺、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