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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04-12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学院(部)全体同学:

为突显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鼓励和资助更多优秀学生、贫困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全日制在校的优秀研究生设立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本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将资助参加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加拿大小学期项目、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及国际中国学项目的学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1日。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勤奋好学、生活简朴、品学兼优;
2.被校级国际交流项目录取(包括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加拿大小学期项目、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及国际中国学项目);
3.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和表达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学生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额度与标准:

序号

项目

资助金额

(元/人)

资助

人数

小计

说明

1

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

25,000

2

50,000

资助项目费用

2

加拿大圣玛丽大学-

阿卡迪亚大学小学期项目

10,000

5

50,000

资助机票费用

3

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

8,000

5

40,000

4

国际中国学项目

4,000

10

40,000

资助课程费用,2000/

5

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

500

25

12,500

资助火车票费用

总计

192,500

三、评审机构:

  本基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国际事务的校领导、国际事务管理部门代表、基金会秘书处代表、国际交流项目专业教师等共同组成,组长由分管国际事务的校领导担任。

四、申请及发放流程:

1.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申请表》,陈述对项目的认识和申请理由,提交至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或研究生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递交申请材料(2014年4月23日下班前由学院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资助金额;
5.基金会理事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公示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及金额;
7.办理发放手续;
8.获得资助并完成交流项目后,受助人须向国际事务管理部门递交《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成果汇报表》及相关材料;
9.对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追回资助金并追究其责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方老师:6126501;基金会:刘老师:6126876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国际交流项目基金资助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基金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