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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行李托运服务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05-28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位2013届毕业生:


为方便毕业生行李托运,总务部资产管理中心通过资质审查和单位遴选,决定由以下单位在校内设点,为本届毕业生提供行李托运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李托运单位


珠海市邮政局金唐分局、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行李托运地点及服务电话


鉴于本届毕业生较分散,为方便学生就近托运,本次行李托运服务点由去年的1个增加到4个(见下表),行李托运单位将现场为学生提供打包、称重、编号、承运等服务。


距服务点较远或有大宗行李不便自行前往服务点的,可致电下表所列行李托运单位或在校内有固定店面的快递单位,在运力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上门(楼门口)打包服务。

序号

托运地点

托运单位

服务电话

1

海华1栋架空层邮局营业厅

邮政局

6126997/13570655373

2

海华2栋架空层OK便利店旁

宅急送

15812786703/18922218744

3

粤华苑学二饭堂门前广场

邮政局

15919115759/15919190911

4

粤华14栋门前空地

宅急送

15812786703/18922218744


三、行李托运时间


2013年6月13日至6月30日,每天服务时间:11:00---18:00(中午不休息)。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已有许多自称是某某物流或快递公司的车辆(印有“行李托运”等各式字样)进入学校招揽行李托运业务,上述车辆及单位未经学校资质审核。绝大多数不具备直运资格及条件,而将行李多次转包,曾多次导致学生上当受骗或行李遗失等纠纷。为保障自身安全,请同学们选择经学校审核、正规资质的珠海邮政及宅急送托运行李。


2、除了选择实力和信誉较好的专业托运企业设点服务外,经征询校内有固定店面的快递单位意见,上述单位保留在店内提供服务。请同学们根据上述单位公示的价格和服务条款,自主选择托运单位并按规定缴纳托运费。


3、经学校审核的托运企业将严格按照《邮政法》相关要求,保障行李包裹的安全,如因行李包裹丢失或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由对应单位承担。


4、总务部将统一为行李托运单位车辆办理“2013届毕业生行李托运专用通行证”(浅蓝色)、工作人员统一佩带“行李托运专用工作牌”(浅灰色),并在各托运地点悬挂“2013届毕业生行李托运服务点”条幅(红底黄字),请同学们认准相关标识寄递行李。为保障毕业生行李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未经学校审核且在校内无合法经营场所的快递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请同学们不要选择此类车辆及单位寄递行李。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当事人本人承担责任。


5、请同学们严格按照物流运输的相关规定托运行李,严禁托运和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腐蚀等危险品。毕业证、派遣证、身份证、档案材料、现金、贵重首饰等重要资料,不要夹带在行李中,以免丢失。


6、欢迎各位师生共同监督毕业生行李托运服务工作。投诉及建议可及时向总务部资产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126679/15916305866。

总务部资产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