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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办理户籍业务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01-11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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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及安全保卫中心工作安排, 2012-2013年寒假期间(2013年1月19日至2013年2月21日),安保中心暂停办理户籍业务。寒假期间,金鼎派出所为方便我校师生办理户籍业务,同意我校师生(毕业生除外)凭身份证直接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金鼎派出所春节放假时间为2013年2月9日至2月1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为保证全体师生办理户籍业务的顺利进行,请各位老师及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