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事宜的通知》(师(珠)校办发[2012]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假期当中有关安全稳定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规划部署,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以确保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锁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安全防范的事”,将岗位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本单位寒假期间的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制与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在寒假期间和往返路途中,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遗失或被盗;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合法运营车辆,预防发生交通事故。要教育教职员工,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三、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以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对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现金和重要票据安全。
3.加强对单位内部贵重物品和器材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被盗。
4.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有关规定,妥善管理,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严防被盗、外泄,避免事故发生。
5.对假期内闲置不用的教室、实验室、仓库、图书阅览室、微机房、办公室等场所,在放假前安全自查后,要断电、断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由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非工作需要,禁止随意进入。
6.寒假期间,教学楼、图书馆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师生可凭我校《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上述等场所,进出时需配合保安人员进行登记。对举办研讨会、辅导班、函授班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安保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并于放假前报安全保卫中心备案,办理《临时出入证》,参加人员一律凭证进出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寒假后对此业务将不予办理。
7.各建筑工地、商业网点在寒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看管好本单位的物品,确保工地和商业网点的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施工建设等各方面的安全。
8.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各项安全工作。
9.加强对外籍教师、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要掌握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假期的离校时间和去向,做好详细登记;对留校外籍人员,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他们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严格公寓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宿舍内人身和物品的安全。各单位应提醒学生在离校返家时,个人的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学院(部)以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严禁留校人员在宿舍区域内使用明火和违规电器,严禁擅自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行为,同时应做好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
四、强化安全意识,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我中心元旦前发出的《关于做好学期末安全大检查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认真排查本单位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将排查整治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中心。我中心将于放假前对校内各单位的防火、防盗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各级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联络通畅。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总务部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