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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寒假放假事宜的通知

来源:行政部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0-12-08 | 浏览量:

审核人

师(珠)校办发[201035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1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11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5日至2月11日。2月12日全体学生报到注册,2月14日全体学生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5日至2月10日,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此期间内自行调整放假时间。2月11日起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相关事宜安排

1.各单位应安排好寒假值班人员,并于1月7日前将寒假值班名单汇总到校办。校办负责安排寒假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带班。
2.各学院(部)须将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注册需办理的有关手续等提前通知到位,并负责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
3.各学院(部)和总务部要认真做好学生返家的订票工作。
4.各单位请于1月7日前同时将寒假留校学生和教师(住在学校教师公寓的单独列明)名单汇总到校办和总务部。各学院(部)、校工会、校团委、教学部、总务部要安排好师生寒假期间的活动和生活。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由各学院(部)负责管理。
5.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关灯、关电器、关门窗。对存放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的办公室、专业教室、专业实验室等除做好自身安全检查外要同时向总务部报备。总务部应安排列出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6.总务部负责在寒假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并安排好寒假伙食和安全保卫工作。
7.教学部、校团委和各学院(部)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8.各单位应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教学部应在学生正式上课前对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