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珠)校办发[2009]41号
关于转发 教育部 卫生部调整和修订后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卫生部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策略和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组织专家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调整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教体艺〔2009〕6号)同时废止。
附件:《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