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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我思考、我成长”校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校团委、学生处、校新闻中心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2-05 | 浏览量:

审核人

  主 题:我记录、我思考、我成长

  范 围:记录校园生活、建校7周年成果、师生风貌等作品

  主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校新闻中心

  共同主办媒体:校新闻网、《励耘报》、木铎BT、校报(电子版)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

二、参赛对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校学生。

三、征稿要求:

  1.凡建校以来在校园范围内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只收取单幅作品;

  2.本次比赛按题材分为风光类、人文类。作品内容必须健康,且属原创;

  3.本次比赛全部采用网上投稿的方式进行,传给QQ帐号为814422126的Kidмо(昵称),或者压缩后传到
newscenterbnu@163.com
;作品采用JPG格式上传,整个图片不小于1.6M。

四、参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可以使用画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2.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相关制作人,但每位参赛者在被公布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及其被许可免费在媒体上出版、复制、演示、展览、表演、印刷、分发、编辑该作品,以用于大赛的报道、推广(包括其后续活动)和宣传活动。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

  4.若主办方认为作品非参赛者本人拍摄(包括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6.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作品用网络提交方式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专家评选;
  
  以专家投票方式选出各奖项。

六、评选时间:
  
  颁奖:图书馆二楼展示两天后即12月22日颁奖。

七、奖项设置:

  人文类、风光类均设:

  金奖1名,现金500元人民币;

  银奖1名,现金 300元人民币;

  铜奖1名,现金100元人民币。

八、评委构成:

  由校新闻中心邀请校内外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图片进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