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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0-06 | 浏览量: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2008年10月7日是我国传统的九九重阳节,重阳节登山是广东地区颇为盛行的活动。针对重阳期间野外火源复杂,易诱发森林火灾的特点,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等规定制定了《珠海市森林防火通告》。《通告》规定在2008年9月26日至2009年4月15日期间对全市的山体林地(除各公园和圆明新园外)实行全面封山和严格管制措施,禁止一切未经批准上山的人员在以上山体从事任何活动与作业。

  我校地处山谷之中,登山运动也深受广大师生员工的喜爱,森林防火也一直是我校防火工作的重点。为确保重阳期间我校森林防火安全,我处将在主要登山路口张贴《珠海市森林防火通告》。同时,请各单位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严禁在校园内(尤其是山脚下)焚烧杂物,停止重阳期间的一切登山活动。

  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有火情信息、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值班电话:6126110,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