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网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号召全校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通知

来源: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05-22 | 浏览量:

审核人

 

                师(珠)党发[2008]10号

            关于号召全校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共产党员同志们: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抗灾救灾心愿,接受党员正常党费交纳外的大额党费自愿捐款,统一转送地震灾区。

  为响应党的号召,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战胜灾难,我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接受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捐款的决定精神,积极支持党员交纳大额“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认真做好“特殊党费”的接受转交工作。

  党员自愿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党费统一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代收,并做好登记造册(登记造册表可从学校主页中党建之窗栏目“资料下载”处下载,登记造册表分为表1和表2,请区分使用),注明党员姓名、所在支部、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表盖章后连同电子档一并交党委汇总后经市委组织部交中组部代转。上级组织部门收到款项以后,交纳“特殊党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中组部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纳“特殊党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市委组织部向本人出具“珠海市委组织部《党费收据》”。

  联系人:汤宜洁

  联系电话:6126395

  附件:  特殊党费注册表1 特殊党费注册表2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