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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广东省财政临时补贴的通知

来源: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03-18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预拨省属公办民办(含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08〕65号)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帮助同学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省财政以我校2007年在校本科生人数为基数(不含国际课程班学生),预拨给我校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临时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按照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补贴期限为2008年3月至6月份共4个月,合计每生补贴金额80元。

  二、发放时间:因省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尚未到账,学校决定先垫资发放。学校财务处于3月19日(星期三)上午,一次性把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各院(系),请同学们直接到所在院(系)领取。

  三、领取程序及要求:根据文件要求,请同学们按照所在院(系)的具体安排有序领取,并在签领表上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在外地实习的同学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以备核查。物流学院及艺术与传播学院部分在北京学习的学生,由校财务处将其补贴资金汇至北京,同学们可在北京找相关负责老师签领。

  四、监督与申诉:已经办理休学、出国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得领取补贴,该部分资金将由学校汇总后全部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办法另文通知)。欢迎广大同学监督,电话:6126880,地址:图书馆C106资助中心,电邮edwardchen@bnuep.com陈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