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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作站在我校成立

来源:法律与行政学院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9-09-04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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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经珠海市司法局批准,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作站在我校成立。

  为推动珠海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给弱势群体提供维权途径,同时,也是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学习实践的平台,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于2009年6月15日向珠海市司法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报告》。7月6日,珠海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复函》,同意在我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工作中心,在行政上受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的领导,业务上受珠海市法律援助处的指导、监督。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主要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服务。

  法律与行政学院的刘英俊老师认为,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作站的成立,是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积极推进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大学生法律援助已经成为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朝阳领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不仅是我校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而且这一平台的搭建一方面能有效缓解珠海市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为援助力量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职业思维和社会责任感、正义感。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于1994年,经过十多年摸索和总结,法律援助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目前,法律援助已经形成了以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以高等院校大学生志愿者和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的维权组织为辅,共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多元化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