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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校园网的宣传功能的通知

来源:校区办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3-04-26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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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图书馆、机关各部门: 一、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信息传递作用和对外宣传功能,在目前形势下极为重要。经过有关单位的一致努力,校园网的内容最近已作了全面更新。目前各教学单位均已建立自己的网页,机关各部门,特别是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部门等,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网页,并经常充实和随时更新网上内容。 二、“校区新闻”将划分为“重要新闻”、“院系动态”、“非典防治”、“通知和公告”等栏目。各院系、机关各部门、科研和教辅单位,都要指定一名同志为通讯员,及时向“校区新闻”提供信息。信息送校区办公室黄幼帆、李俊同志,或用电子邮件发至dangzhengban@bnuep.com。 三、各单位发布的网上信息,要全面、准确,注意内外有别,充分考虑受众的反应。 四、在网上发布广告性质的信息,须经校区主管领导批准。 五、各单位要在网上公布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地址;设立院长信箱、处长信箱等等,便于学生通过网络反映意见和要求。 六、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网页的维护工作,凡有专人管理、工作比较规范的单位,可以申请网页的自行管理权。 七、机关各业务部门要经常浏览网上内容,发现有错误或不妥之处,及时提醒有关单位改正。网上内容的审查和监管,目前暂由校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处建立后移交宣传处。 八、网络中心要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保障网络在任何条件下都畅通无阻,并为各单位的网页维护提供及时、耐心的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政办公室 200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