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网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调整我校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03-04 | 浏览量: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珠价[2013]84号)精神,珠海水务集团调整各类用户自来水价格,我校执行标准如下:

按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标准定价(含全校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校内服务单位及京师家园),1.94元/立方米,加上法定的污水处理费0.81元/立方米(本次未作调整),合计2.75元/立方米。

从2014年3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计价。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