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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留学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0-12-03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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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10】23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拟就我校与国外签约合作高校的留学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人,欢迎国内具有资质的留学中介机构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留学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10BSDFW-01
3.项目内容:就我校与国外高校签约合作的留学项目开展留学服务活动。
4.谈判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必须具有教育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或具有公安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3)有熟悉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和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
(4)与国外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5)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新加坡等国领事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证通过率高;
(6)有必备的资金,能在留学申请当事人经济利益受损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按协议予以赔偿。中介服务机构所要求具有的备用金,其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禁止分包、转包。
5.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1)领取时间:2010年12月3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处(乐育楼B208室);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3)谈判文件工本费用为每本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谈判保证金40000元(现金支票,未中标者在谈判后现场退还)。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须在2010年12月15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拒绝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15日上午9:00,在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谈判。
8.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
(3)教育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或公安部核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购买谈判文件的留学中介机构须在谈判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参加本次谈判。
10.联系人:王老师,电话(传真)0756-6126518,612660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零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