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配合学校大部制改革,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请各单位将调整后的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等相关信息报总务部资产办公室备案。
另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统计近期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汇总后报总务部资产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资产管理责任人回执单》
2. 《固定资产变动申报表》
总务部 资产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