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珠)校办发[2008] 51号关于2009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定假日放假的规定,2009年1月1日(元旦,星期四)放假一天。 各学院、各单位安排人员值班。1月2日正常上课、上班。 请各院系、工会、团委、学生处、后勤处安排好师生元旦活动和生活。请保卫处安排好保卫值班,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和防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