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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寒假放假事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2-23 | 浏览量:

审核人

师(珠)校办发[2008] 52号
关于2009年寒假放假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09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13日。2月14日全校学生报到注册,2月16日05、06、07级正式上课,08级第一、二周军训,3月2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的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12日,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出妥善安排。自2月13日起全体教职工须到校上班。

二、值班及其它有关事宜:

  1.各院系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并将开学时间、注册需办理的有关手续提前通知到位。

  2.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各院系和后勤处要认真做好学生返家的订票工作。

  4.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1月8日之前将假期值班名单汇总到校办。校办负责安排假期校领导值班。

  5.各单位1月8日之前将假期留校学生和教师(住在学校教师公寓的单独列明)名单分别送校办和后勤处。

  6.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由各院系负责管理。

  7.各院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关灯、关电器、关门窗。对存放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的办公室、专业教室、专业实验室除做好自身安全检查外要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应列出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8.后勤处和保卫处负责在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并安排好假期伙食和安全保卫工作。

  9.请各院系、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在学生正式上课前要对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