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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生宿舍使用违禁电器的紧急通知

来源:保卫处、学生处、宿舍管理办公室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1-14 | 浏览量:

审核人

各院系:

  据新华网报道,2008年11月14日6时13分许,上海市商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宿舍楼602室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跳下当场身亡。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可能是602寝室违规使用“热得快”烧水导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12、13条明确规定了学生要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前一段时间,学校有关部门也在宿舍开展了消防安全等知识宣传和纪律教育,并进行了检查。

  为切实保障学生在宿舍的安全,杜绝消防事故发生,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宿舍管理条例》等学校各项规定,严禁学生使用违禁电器,开展纪律和安全教育。近期,保卫处、学生处、宿舍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各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劝阻学生使用违禁电器。

  特此通知!



                          保卫处、学生处、宿舍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