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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亲敬老与家庭教育

来源:李春秋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1-25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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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尔雅》有言:“善事父母曰孝”,孟子也说:“事孰为大?是亲为大”。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⑵尊亲敬老,就是要尊敬、关心、爱护老人,赡养侍奉老人。尊亲敬老是家庭伦理观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生活中大力倡导尊亲敬老的美德,对于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建设、进行家庭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尊亲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人皆有父母,为父母所生养。“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推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⑶子女长大成人,这当中凝结着父母的巨大辛劳,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喝水不忘挖井人,乘凉不忘种树人”。从报答之恩的角度而言,子女孝敬父母、尊敬老人是天经地义的;或者说,父母、长辈完全有理由得到子女、晚辈的尊敬、孝敬。

  尊亲敬老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古代思想家的著述中多有论述、记载,而作为一种规范、礼法要求,亦多有规定。早在春秋之前,就有礼法规定:肉食一般用于祭祀,即使王公贵族平时宰杀牛羊牲口都要受到限制,一般黎民百姓就更难沾上肉味了。但70岁以上的老人则有肉食资格,即老人可享受敬神般的礼遇。西汉时期,还制定了养老尊老的法律。据甘肃武陵发现的《王杖诏书令》汉简记载: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由朝廷赐予“王杖”。这是一种顶端刻有斑鸠的特别手杖。持王杖的老人在社会上享有优待和照顾,其社会地位相当于当时俸禄百石的官吏,出入官府不受礼节限制。 在中国民俗中,还有隆重的老年仪式礼。在民间,60岁的老人就可以接受儿孙的祝寿;在宫廷,则有的皇帝亲自主持尊老的仪礼。例如,东汉时期,有普遍的敬老之风,皇帝首倡养老敬老之礼。清朝年间还举行过大型的尊老敬老活动——千叟宴。

  尊亲敬老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古代的史书、诗词、戏剧、小说以及民间故事传说中,也有大量反映子女事亲至孝的内容。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的李逵,就是一个孝敬老人的孝子。他上了梁山,吃、穿、用不用发愁了,可想起了家中的亲娘,想把她娘接到山上享几天清福。为此,他长途跋涉回老家去接他娘。老娘岁数太大,赶路不方便,他就背着他娘走。电影《天仙配》取材于民间传说。说的是古时候在湖北孝感一带,有一户姓董的人家,家境贫寒,父亲去世后,无钱埋葬,儿子董永自卖其身,用卖身钱为父亲料理后事。这事感动了天上的七仙女,她冲破阻力下凡到人间与董永结为夫妻。中国民间广泛流传的戏剧、曲艺、小说,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情节曲折的故事向人们展现高尚道德的感染力。在这些文艺形式中表现孝敬的内容尤为突出,从而使尊亲敬老的美德意识得到了强化升华。

  孝亲敬老是一种自然而圣洁的美德。“慈孝之心,人皆有之。”⑷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有孝亲敬老的风俗,世代相传。居住在湖南、贵州、广西毗邻地区的侗族,就有“要尊敬老人”的族内法规,其词款为:“人无两次年十八,个个都有年老时,今日你敬老人,明日儿孙敬你”。侗族历来注重对青少年进行尊敬老人的教育,长期熏陶,使其形成敬老孝亲的道德品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在走路或骑马的途中,如遇长辈人,总要恭恭敬敬地让路,请长辈走在前面或请长辈骑马,自己牵马走;回到家时,先请长辈进门;吃饭时,要把长辈安排在上座,饭菜要先敬给长辈,然后大家才吃饭。朝鲜族、哈尼族等保留着“老人节”的习惯。广大少数民族敬老孝亲的习俗告诉我们,尊亲敬老的美德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人民共同拥有的优良道德风范。今天,我们仍然需要继承、发扬尊亲敬老的传统,加强家庭美德建设。

  二、尊亲敬老重在“敬”上

  尊亲敬老首先要奉养长辈,尽其所能去满足长辈的物质需要,尽力解决他们的吃、喝、穿、用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在家庭生活中,时时注意老人的身体,随着季节的变化,为老人准备服装;有好吃的东西或特产先让老人品尝;逢年过节为老人添置一些他们喜欢的物品;父母生病时,陪他们去看病等等,这些都是必要的,然而,孝敬老人重点是在“敬”上。

  孔子认为,单纯在物质上赡养父母不足谓孝。“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呼?’”⑸在孔子看来,即使野兽,有时也会有养亲的举止,而在人赡养父母过程中,若不体现敬,这与禽兽还有什么区别呢?孟子说:对待父母“食而弗爱,冢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弊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⑹对父母只奉养不爱护,和养猪差不多;只爱护而不尊敬,又和养牲畜差不多了。恭敬之心应当是在给父母送去奉养之物之前就存在于心中了。恭敬要有实际表现,君子不只是表面上持恭敬态度的。儒家的这些看法是言之有理的。

  所谓“敬”,是指人的一种发自内心的孝敬之情。程颢认为:“主一之谓教”,“无适之谓一”⑺。“一”为万物人我之本,在天地为“生生”,在人间为“仁爱”。而“孝”之亲情又是“仁”之最根本的表现,因此,“主一”者,即在内心遵循“孝”道不动摇,没有丝毫的懈怠和松动,不为任何外物影响而转移。清代唐甄说:“谨慎,敬也,而敬不尽于谨慎。温恭,敬也,而敬不尽于温恭。无肆无慢,敬也,而敬不尽于无肆无慢。……敬者,止欲于未萌,消欲于既生;防纵于未形,反纵于既行,所以保其心而纳于礼度者也。”⑻由此观之,“敬”是一种保持内在亲情、良心、善性等涵养功夫。它使人之物欲止息于未萌发之时,防止人的放纵行为于无形之中,又使人的一言一行符合礼仪法度之规矩。因此,真正的孝亲敬老,不能停留在侍奉老人的衣食住行上,更重要的是在尊亲敬老的过程中,能够始终如一地和颜悦色、任劳任怨。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尊亲敬老总是与文明礼仪联系在一起的。注重礼仪是敬的内容之一,属于“敬”的范畴。《春秋左传》说:“敬,身之基也”,“敬,德之聚也”;《易经》也讲:“敬之无咎”的训条。在家尊敬长辈,对长辈不敬,势必家不睦;家不睦,则事不兴。俗话讲,“家和万事兴”。显然,对长辈不孝敬,家庭不和睦,也就谈不上家庭中的文明礼貌了。儒家讲“敬”不仅讲求礼貌上的周到,更在于内心的虔诚。心诚则礼敬。宋明理学家就是把“诚敬”连在一起讲的。例如,程颐在回答“进修之术何先”的问题时说:“莫先于正心诚意。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⑼ 这就是说,“用敬”、“诚意”必须以致知明理为前提,然后才能“顺理而行“(即“集义”),做到“致知”——“诚敬”——“集义”的统一。这里强调了道德行为要以理性认识为指导,确有合理之处。在家庭伦理上,尊长是为了重道,符合“礼”。“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⑽在封建社会,显然要符合当时社会的礼教、道德规范,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则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和法律制度。

  在实践上,尊敬、爱护老人,真正做到重在“敬”上,包含丰富的内容。

  首先,尊重、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每个人都必须吃饭、穿衣、睡觉,这是物质需要,这种需求的满足,是老人晚年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样,每个人都需要亲情、友谊、安慰,都需要书籍、文化娱乐活动,特别是尊重人格等等,这是精神需要。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在平时生活中的表现就是:为老人购买一些他们喜欢的书籍、杂志,购买他们观看的电影、戏剧票;老人身体不适,要主动、勤快的问候,及时料理。

  其次,要尊重老人的人格、习惯、意愿。老年人的自尊感格外强,孤独感突出,怀旧感明显,反应能力迟钝,乃至衰退渐增,返童现象产生,等等。对此,要给予特殊关注,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和爱好,不可用年轻人的特点去要求他们,更不要歧视他们,能否做到这些,也是对老人孝不孝的检验。

  孟子有言:“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⑾同为儿子赡养父母,同样都上“酒肉”,曾子被称为“养老者”,而曾元被称为“养上体者”。其中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曾子十分尊重父母的内心的意愿,凡事皆请示之,且必遵从之;而曾子则不请示,不尊重。况且,曾子养父母,没有任何利益上的考虑;曾元则有之,为省钱财,瞒着父母,把剩下的“酒肉”下次端上来。孟子对曾子、曾元这两种不同的赡养父母的模式加以区别,推崇“养老”的曾子的孝敬之道。

  两汉学者韩婴撰《韩诗外传》,亦述曾子孝敬之事。“曾子曰:往而不可迎者,亲也,故孝欲养者亲不待,是故椎牛而葬,不如鸡豚之逮亲存。初吾为吏,禄不及金,尚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尺,转尝百乘,然犹北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事贫亲老,不择官而仕。”曾子认为,父母年岁日高,亲情在世不多,因此,与其在老人去世之时花费巨资于葬礼,不如生前尽其微薄之财尽心照顾双亲。所以,外在事功如何,于孝子眼中固然重要,尤为重要的应该在父母健在之时,尽其孝敬之心,自觉地给予亲切关怀,让老人安度晚年。

  第三,要虚心听取老人的意见。老人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对各种事情大都有个人比较独特的看法和观点。对此,晚辈应认真的考虑,千万不能妄加否定,甚至恶言讽刺。一般说来,长辈出于对晚辈的爱护、关心,他们的意见是中肯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年轻人应认真的、虚心的听取。这样不仅有利于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而且会使长辈感到欣慰。现实生活中,有的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思想保守,只有过去年代的经验,现代情况变了,不适用了,不需要听取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无疑,有的父母确实存在思想跟不上已经变化了的新情况,但他们考虑问题总是比较稳重、全面的。再说,许多情况虽已发生根本变化,但一些基本的为人处世的准则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等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因此,认真听取长辈的经验,学习他们的良好品质,仍然是十分必要的。对长辈的意见听而不闻、置之不理,不利于自己的成长,而且还会伤害老人的自尊心。

  与听取老人的意见相联系,还有一个如何正确对待父母的缺点的问题。“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父母、长辈,尽管阅历丰富,但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错误。对此晚辈要正确理解,诚恳地、耐心地指出,帮助老人改正。实事求是地讲,人老了,有的老人变的唠叨较多,对自己所见所闻,特别是对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产生困惑,甚至诘难。譬如,有的父母的价值观、审美观比较陈旧,对时兴的东西看不惯,每当年轻人的穿着打扮、爱好举止不合产生的原因,心平气和的听取,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父母的错误看法,应耐心说服,不应粗暴的呵斥或恶意讽刺。

  在社会生活中,敬老、爱老的表现还很多。例如,在汽车上,年轻人应主动的给老人让座;在旅途中,自觉地帮助、照顾老人等,都是孝敬老人的具体表现。

   三、大力倡导尊亲敬老的美德,深入进行家庭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尊亲敬老是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道义支撑。

  尊亲敬老是当今社会生活的需要。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家庭既是消费单位,有的还是生产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养亲、敬老依然是子女在家庭生活中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条规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重要道德要求或规范。即使将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了,养亲的问题可以由社会来解决,但敬老孝亲依然是必须继承发扬的美德。

  尊亲敬老是培养青少年道德意识的起点。儒家提出“仁者爱人”,主张从爱自己的父母做起,然后推己及人,逐步做到爱天下的父母,爱天下的人。试想,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懂得爱的人,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过去,我们在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中,注意教育他们爱党、爱人民、爱领袖、爱祖国等,而很少或没有教育他们爱父母,这是一种偏见、失误。无疑,教育青少年爱党、爱人民、爱祖国是极其必要的,但不从爱父母、爱长辈讲起,这种爱的教育就显得空泛,且对于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建设是不利的。

  尊亲敬老是培养人的“感恩”意识的重要途径。人非禽兽,岂能无情。感恩意识是一种善良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古今中外许多仁人志士、科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等都重视并具有感恩意识、感恩情感、感恩行动。人们平常用“谢谢”这种敬语,就是感恩的一种表达。感父母养育之恩,感师长训导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过去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有的人将感恩之情当作“人性论”横加讨伐,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后果。其实,对父母师长的粗暴无礼、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才是真正反人性的、反人道的恶行,需要彻底批判、清除。在社会生活中,凡是给自己以真诚的关怀、爱护、帮助、照顾、支持、提携的一切人都要对他们表示感恩。“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应当成为我们的价值选择。推而广之,使其成为我们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尊亲敬老贵在自觉。侍奉老人,尊敬长辈这种孝敬之心,感激之情,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的。据《左传•隐公元年》记载:有个叫颖考叔的小官求见郑庄公。郑庄公赏他饭吃,他把肉片捡在一边舍不得吃。庄公问他是何之故?颖考叔回答说:我有个老母亲,从来没吃过您赏赐的这样美味的肉食,请允许我拿回家去敬奉我的母亲。郑庄公听了非常感动。颖考叔的所作所为在古人眼里是十分高尚的,因为他能够自觉的敬奉老人。正因为如此,他的事迹被载入史册。晋初,晋武帝司马炎征召武阳(今四川彭山县)人李密为太子侍从官。李密写了著名的《陈情表》上奏晋武帝。文中把他对祖母的孝敬之情写得非常真挚感人。大意是:我是个因国亡被俘的人,地位低下。承蒙皇上的厚爱,我怎能不感激涕零呢?但我的祖母年事已高,犹如西落的太阳,朝不保夕。没有我的祖母,就没有我今天。现在我祖母离开我也不能很好地度过她的晚年,我们祖孙相依为命。所以我不能离开祖母去做官。晋武帝读完这份充满亲情的《陈情表》也倍受感动,再也不勉强李密。古人的价值观与今人特别是社会主义时代有志者的价值观有着明显的区别,甚至是大相径庭的,但在如何对待父母、长辈的问题上则应自觉地担负起赡养的责任,使他们安度晚年,这是毫无疑义的。

  现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老年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需要做许多工作,而弘扬尊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则是不可缺少的方面。老年人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曾经不同程度地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许多前辈,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和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饱经风霜,历尽千难万险,做出了宝贵的努力,不少人至今仍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挥余热,可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普通家庭的老人,也辛辛苦苦地劳动了几十年,对社会的进步对子女的成长尽了自己的职责。他们完全有理由得到社会、得到子女的尊重、孝敬。还有,老人、前辈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社会文明进步仍然有重要作用。老人们到了晚年退出生产、工作第一线后,分享一部分社会劳动成果,受到晚辈的关心、尊敬,应该是件顺理成章的事。


⑴⑾《孟子•离娄上》。
⑵《孟子•万章章句》。
⑶《诗经•小雅蓼我》。
⑷苏辙《古今家戒叙》。
⑸⑽《论语•为政》。
⑹《孟子•尽心章句上》。
⑺《粹言•论造篇》。
⑻《潜书•敬修》
⑼《遗书》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