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学生:
根据粤财教〔2008〕190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将对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各院系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新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严格按照《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全面掌握本学院地震重灾区受灾学生的详细情况,将各项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请51个地震重灾县市生源的所有农村学生(含县镇)和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受灾城市的学生尽快到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登记有关信息,以便学校尽快落实资助措施 。
各院系统计本院、系(含08级新生)受灾学生信息,并填制《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情况表》,于9月17日(星期三)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咨询电话6126058)
学生处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
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
一、10个极重灾县(市)
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
二、41个重灾县(市、区)
1.四川省
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元坝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涪城区、小金县、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县、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2.甘肃省
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舟曲县。
3.陕西省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