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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党员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的启事

来源: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05-26 | 浏览量:

审核人
关于征集党员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的启事

2008-5-12
珠海市各级党员服务中心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中心,流动党员的接纳地,创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孵化器,党组织之间实现资源交换、服务共享的平台,凝聚党员的温馨家园,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加快推进我市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党员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一)设计方案要突出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党组织的宗旨,要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反映时代特征和珠海特色,能体现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和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团结精神。
(二)设计方案由基础识别系统和应用识别系统两部分组成。
1、基础识别系统设计以党员服务中心标志及标准字体为基准,确定标准色、辅助色和标志的变形、象征图案等。
2、应用识别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牌、旗帜和宣传面板(主要包括室外横竖式招牌、灯箱,大、小挂旗,室内主立面板和宣传栏面板等);
(2)指示系统(主要包括玻璃门贴饰,室内、室外部门牌,台牌等);
(3)事务专用(主要包括横竖式胸牌,名片,荣誉证书,聘书、信封等)。
二、征集时间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选与奖励
由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最终选定入选作品1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作品2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证书,入选作品与入围作品不重复计算。评选结果将在珠海市政府信息网、珠海人力资源网、人才珠海网上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基础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应制作成VI手册形式,A4幅面,版式要新颖,风格要统一,横竖版均可,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在党员服务中心建筑物外观,辨别性强。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自主创作,未曾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发生涉嫌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拥有永久性使用权和所有权,并与作者签署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作者不得再另作他用。
(四)所有图案要求高清晰、易分辨,并应配详细文字说明。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样稿一律不退。
(五)本征集活动由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来稿请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1号楼508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519000),联系电话:0756-2255927,E-mail:zzb518@sina.com。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