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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

来源:通识教学中心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05-27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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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寻找符合“通识教学中心”形象和内涵的LOGO,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定于2008年5月6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LOGO设计方案。此次活动为有奖征集活动,希望各位师生踊跃参加。

一、方案介绍

  “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既是大学的一种理念,也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我校通选课开设旨在全面提高学生能力与素质,拓宽学生知识广度与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在通识教育中体现我校“团结团队,创业创新,自律自省,自信自强”的精神,把学生培养成“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有广博知识和行为优雅的公民,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素质高尚、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通识教学中心”LOGO应体现具有中国特色的通识教育内涵,同时融入北师大珠海分校“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以及 “两团”、“两创”的大学精神。

二、方案要求

  1.LOGO的设计作品要求既具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学校特色,突出“通识教育”的内涵。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2.LOGO设计中应包含图形设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字样,如有特殊创意也可以不必包含中文字样,也可以对该文字进行合理的调整。

  3.本次征集活动图形设计作品要求为矢量图。

  4.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LOGO创意设计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5.标识如果被采用,将有可能根据页面设计的需要进行修改。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截止日期:2008年6月15日

  2.电子版发送至bnuxiaoxueshenghui@126.com,联系电话:6126806,办公地址:图书馆D401

四、注意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设计者需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设计者即可自行处理。

  5.本次征集活动的所以作品概不退回。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通识教学中心。

五、评审办法

  本次征集作品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选结果将在通识教学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品为160G移动硬盘一个),优秀奖3名(奖品为U盘一个),鼓励奖5名(奖品为印制有通识教学中心LOGO的体恤一件)。